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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RoHS2.0是旧RoHS的升级版本。
2、检测项目数量不同:欧洲RoHS 2011/65/EU要求检测的项目为6项,指令生效为RoHS指令。ROHS2.0增加第11类产品。
3、范围不同:相对原ROHS指令2002/95/EC,ROHS 2.0的一大变化在于其将包括医疗设备在内的所有电子电气产品纳入管控范围。
扩展资料:
ROHS认证检测注意事项:
RoHS指令中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值为:RoHS指令中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的较大允许含量为0.1%(1000ppm),镉(cd)为0.01%(100ppm),该限值是制定产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的法定依据。
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
新增的4种邻二甲酸酯的限值均是0.1%(1000ppm),与之前提出的4项优先评估物质不同的是了六环十二烷(HBCDD),增加了DIBP作为管控物质。新增了DIBP作为管控物质,是出于其后期可能会被用于替代DEHP、DBP以及BBP的考虑。电子企业需重点关注DIBP的存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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